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包括资产评估师等在内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本次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国际商务、质量、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