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这是住房公积金广为人知的一项功能。
然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用途恐怕就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了。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了住房公积金的几大常见用途,一起来看看吧!
1、
低息贷款购房
问:
小张今年27岁,在重庆工作多年,单位为他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近他打算在重庆主城区购房准备结婚啦(之前小张名下无房无贷)!
一直听同事说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购房,但是对于自己能贷多少、贷款年限、可以节省多少利息一点也不清楚,这该怎么办呢?
答:
小张实际可贷款额度是多少,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②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年限
公积金个贷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可以节省多少利息
以小张采用等额本息贷款的方式为例,若贷款金额为40万元,贷款年限为30年计算,与商贷基准利率相比,可节省137548.8元。
特别提醒
公积金个贷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限额不超过40万元。此外,实际可贷款额度还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综合因素确定。
2、
购房提取
问:
小王在重庆工作,去年八月份购买了家庭名下的一套房子,考虑到自己已经缴存了两年住房公积金,想提取出来,于是他拨打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进行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提取。话务员在了解他家庭名下有一套房子后,又继续问他属于哪种方式购房。原来,全款购房、商贷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每种方式对应的提取条件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答:
全款购房且满足以下条件可提取
①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②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③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④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⑤购买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商贷买房且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且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特别注意
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3、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问:
听说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答:
①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②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③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
租房
问:
我租住在重庆,近听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这是真的吗?
答:
根据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此,若租赁住房的房屋性质为自住住房的则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但若租赁房屋为商铺、写字间等其他商业性质用途的则不能提取。
5、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问: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销户后,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全部余额。不过哪些情况会造成账户销户呢?
答:
销户提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离休、退休的;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③出境定居的;
④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⑥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⑦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
治疗疾病
问:
我的朋友前不久不幸患上疾病,家庭条件也因此变得非常困难,他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急,这可以吗?
答: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