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通告
会计继续教育:13002375522(微信同号)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学分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管理”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需要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须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否则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2、2019年度通过初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须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工作;
3、参加“华夏会计网”进行网上继续教育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网校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直接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苏财规〔2018〕22号“第十三、十四条”相关规定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且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相关说明及要求》(见附表),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
5、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学分抵免工作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申请时务必注明申请年度为“2019”,否则审核不通过。
6、《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连财会〔2019〕11号〕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附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抵免相关说明及要求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