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服务的新规定
各位会计人员:
按照财政部人民共和国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重庆市财政局通知,自2013年度起:考生考完三科,的当年免学一年继续教育的新规定。
万州区财政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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