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税收法规 -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金”?如何缴纳?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金”?如何缴纳?
信息来源:转自网络  作者:匿名 日期:2017/7/14 14:22:18 点击数:15196 [字体: ] [打印] [收藏]


残疾人就业金(简称“金”)是为了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看点一:扩大了残疾人就业金免征范围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金。上述减免政策自2017年(费款所属期2016年)起执行。

 

看点二:设置了残疾人就业金征收标准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金。

 2016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5545元(3倍:196635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7345元(3倍:142035元)。

 

看点三:系统自动显示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更简便!


金税三期系统已与市残联系统联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将通过网络传输。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大厅申报时,系统自动显示残疾人就业人数,免去您查询烦恼。

企业申报时如对审核后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存有疑问,请及时向当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诉。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