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选择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选择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科,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
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科,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及以上(学位);
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而原《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第七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一)经济类、法学类毕业后,
或非经济类、法学类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服务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四)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服务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六)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暂未公布另行通知,会时间发布相关选择条件信息,敬请关注。
条件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2017年税务师考试选择时间定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
2017年税务师考试补选择时间预计定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