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国税函[2005]54号)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是国际货运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网站首页 | 会计服务 | 会计信息 | 免费服务 | 软件服务 | 服务方案 | 政策法规 | 下载专区 | 疑难解答 | 服务心声 | 信息服务 | 帮助中心 |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
|
|
|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