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财经法规 - 其他法规 - (85)财税字第0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85)财税字第0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信息来源:  作者:匿名 日期:2010/3/21 10:21:14 点击数:6198 [字体: ] [打印] [收藏]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现就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由中央主管部门集中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如铁路运输,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五个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等单位,在其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作为中央预算收入。

  二,石油部,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直属企业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按财政部(84)财预字第197号文件规定,70%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30%作为地方预算收入入库。这些单位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按比例上缴中央,一律留给地方,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国营和集体批发企业以及其他批发单位,在批发环节代扣代缴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的营业税时,不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而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五,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国务院发布试行的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因此,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六,纳税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七,纳税人在被查补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八,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7%,5%,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上一篇:国税函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下一篇:财税字第143号有关城市建设税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