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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  作者:匿名 日期:2009/10/29 14:17:05 点击数:4698 [字体: ] [打印] [收藏]

1、 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选择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选择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问:对选择参加考试人员的有何规定?
答:(1)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
(2)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含)以上。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如:,会计工作满五年;,会计工作满四年等等。

3、问:选择年度是指何年度?
? 答:选择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09年考试的选择年度为2008年。

4、问:对通过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选择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5、 问:香港、澳门居民要选择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选择条件规定,具有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6、 问: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条件中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7、问:请问今年网上选择的方式、时间?
答: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选择在范围内实行试点,有的省市全部采取网上选择,有的省市只在部分地、市实行网上选择试点。在网上选择时须牢记选择注册号、密码,网上选择开通时间由各省在统一规定的选择时间范围内自定,一般在12月底前完成。

8、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08年度已经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选择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9、问:跨省市报考的考生如何进行选择?
答:跨省市网上选择的考生请直接在2009年考试的省选择,手工选择的省份需要先从原省份转出档案信息并携带相关证明到转入省份选择。

10问: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1、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有何规定?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选择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选择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

12、问:网上选择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选择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选择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选择,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选择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选择信息并得到“选择已确认”信息时,方为选择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选择;
(6)考生选择信息可在选择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选择信息。

13、问:考生选择照片如何获取?如何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考生可用服务摄像头及网上选择系统提供的拍照程序自行拍摄选择照片后上传。
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5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以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由于此方式运用较烦琐,建议尽可能采用服务摄像头方式获取照片。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选择表》右下方查看自己的照片。

14、问: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问: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登记)单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卷(试题本)、答题纸、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16、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报的地区可自行从网上下载。

转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选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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