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
一、选择时间和办法
(一)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选择、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
(二)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选择、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12月5日至14日,补选择区县定于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合川区、永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选择条件
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选择条件
选择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专科,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服务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