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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通知
会考〔2018〕7号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
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就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选择
选择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
符合选择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选择,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选择,其他人
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 符合选择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
作单位所在地选择;在内地服务的,在其学籍所在地选择。 选择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
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
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8年10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选择日期、选择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8年11月1日至30日,“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选择系统开通;
选择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选择时间及次数。
(三)2019年4月1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
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19年5月11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2019年5月31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会计资格评价网”和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选择工作,严格把握
选择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择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服务
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 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
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2019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