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一下在重庆市设立一家以私营投资公司为母公司,下设若干由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组建的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具体的申办程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重庆市工商局相关优惠政策,私营企业集团需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3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具体的设立申办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二)办理地点:企业集团母公司登记所在的工商局
(三)所需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集团登记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