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通告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2011年度考试选择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选择方式
邯郸市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选择,现场确认”的模式。
考生须登录选择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home/”,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会计资格评价网” 进行网上选择。
考生通过网上选择后,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选择考生信息表》、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选择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完成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省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选择时姓名必须一致,并准确填写档案号。
三、选择条件
(1)选择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选择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
(3)选择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专科,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服务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⑴条所列基本条件,均可选择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凡2009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选择参加考试,2010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选择参加考试。
选择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底。
四、考试选择时间和地点
网上选择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选择审核确认时间:10月13日至31日(周六、日休息);补选择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选择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或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具体详情请考生参看《2011年邯郸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审核确认时间安排表》。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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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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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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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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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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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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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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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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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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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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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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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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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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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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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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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用书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会考办编著,考生自愿购买,选择时办理订购手续,并预交书款。
七、考试选择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选择费每人10元,考务费41元/每科次,书费、网上服务卡按定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