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财政信箱[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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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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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汽车以旧换新
我单位有一大客车要提前报废换购新大客车,请问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是怎么办理?
另是旧车先报废买车还是可同时进行。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办理结果: |
张先生,您好!
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需要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符合环保要求的新车后(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不分先后顺序),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周三、周四,前往各区县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提交《重庆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渝办发〔2009〕247号)规定的资料即可。 |
发布时间: |
2009-12-21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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