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教学服务 - 会计资格证 - 黑龙江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转自网络  作者:匿名 日期:2020/6/5 17:57:25 点击数:3328 [字体: ] [打印] [收藏]

黑龙江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客服 客服 审计师QQ群QQ群:670307213

:13002375522(微信同号)杨老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选择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或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选择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完成选择、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网站“操作流程”中“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操作流程”)。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选择地市”,其中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受理应试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证书发放等工作。

此次考试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方式。报考人员需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单位公章)与报考条件要求的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一并扫描、上传系统,考试管理机构在线上审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此次考试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核查、网上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每人每科62元,高级每人每科70元。

  三、考场设置

  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大纲

   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在审计署门户网站(www.audit.gov.cn)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公布。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其他事宜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受理应试人员成绩复核申请。初、中级资格考试(客观题)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高级资格考试(主观题)可受理对缺考、违纪等成绩标识错误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成绩复核申请。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复核申请汇总成表后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审计署考试中心的复核结果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由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反馈给应试人员。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上一篇:山西省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下一篇: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