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08年南岸区财政局颁发的,我现在在外地工作,实在没有时间回重庆办理调转手续,请问如果我今年在昆明再参加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果通过的话是属于原来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还是算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后还需要回重庆继续教育吗?原来的证书可以自动失效吗?非常感谢!
答:一、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被注销,但根据会计从资格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服务。因此,你必须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证书所属地财政局补学以往年度未学的继续教育服务。
二、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只能免当年的继续教育服务,请到证书所属地财政局办理当年的继续教育登记。
三、若你想重新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注销申请说明,到重庆市财政局将原来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销。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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