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渝财会[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会计从业资格服务及考试事项
通知如下:
一、服务单位:重庆市会计函授大足函授站
二、服务及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三、考试合格条件: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6号)及《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渝财会〔2007〕25号)的规定,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或学位)且未满2年(含2年)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一次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并两科考试成绩同时合格,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单。
四、服务及考试时间:上半年2010年5月5日—5月19日服务;下半年2010年10月26日—11月12日服务。大足县财政局分别于上半年5月22日和下半年11月20日统一组织考试,不另行通知。
五、服务及考务费用:按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收费,即软件服务资料费、服务费300元,考务费100元,共计400元。
六、选择时间及地点:上半年2010年3月15日—3月30日止;下半年2010年9月6日—9月24日止。选择地点大足县财政局会计科。
七、服务要求: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准时授课,请用户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必须向服务主任请假。
八、服务地点:大足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九、服务服务服务主任:宋朝晖 联系电话:43722227
大足县财政局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