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如何征税和开具发票的?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自来水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前提条件是按规定办理征前减免手续(所需的减免资料为财务报表、省级以上证明文件、征前减免审批表),未办理征前减免手续的要按规定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只能用普通发票收取污水处理费(在发票单独列明,在申报表中要将污水处理费列为免税收入单独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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