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的会计证从湖北省荆州市财政局迁出,当时迁入地区写的重庆市财政局,我的户口是在重庆市丰都县,我现在在上海上服务。当我把会计迁入的相关资料拿到重庆市财政局时,他那里不给我办理会计证转入,并说我应该迁入丰都县财政局。我想请问的是:我的会计证能迁入丰都县财政局吗? 如果不能,我应该怎么办?在此谢谢了!
答: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是按属地原则管理。即你办理转入时,可转入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即丰都县财政局)。请在调出之日起90日内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所需材料:调出地财政局出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两份)、单位证明(A4纸)(若无单位,请出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如所回答问题还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电话我局会计处。
电话:(023)67575526、(023)67575123
联系人: 刘建明、郭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