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教学服务 - 税务知识集锦 - 企业生产桉油能否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企业生产桉油能否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匿名 日期:2010/9/7 15:45:00 点击数:2605 [字体: ] [打印] [收藏]

问:生产桉油可否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项植物类中,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桉树属于药用植物,但桉油是中成药。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5号)规定,桉油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上一篇:企业购买的财务软件摊销期是多久呢?
下一篇:个人举办取得的收入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