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重庆财政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变革财政资金支出方式,改革和简化行政审批,既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力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一是稳定引导基金来源。整合市财政扶持工业、民营经济、微企、科技、农业、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2014年筹集25亿元,连续投入5年将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做大到100亿元以上,并积极对接中央基金投入,壮大基金规模。 二是投向战略新型产业。引导基金主要投资工业、农业、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并相应设立五类子基金。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企业和特色效益农业、鼓励类小微企业,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比分别至少1:2以上和1:1以上,且投资市内企业不低于子基金投资总额的80%。 三是决策管理相互分离。基金管理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参股不控股、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与其他社会资本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子基金的所有权、管理权、权分离,基金的设立、投资、管理、退出等均按市场规则实施。 四是同股同权公平回报。对投资市场不敏感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基础性、战略性项目,在子基金市场化运作模式下“一事一议”,采取事先约定优先社会投资人合理收益、适当分担投资损失等措施,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 五是部门联动协作监督。市财政牵头建立协调机制,初审引导基金年度筹集和分配方案,指导引导基金公司运营管理,批准引导基金公司章程、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其他需要审定事项。行业主管部门选派一名熟悉财务管理和产业政策的代表参与相关子基金投资决策。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