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国家税务局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认真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相关要求。
一是建立提醒式服务制度。即在工商登记时由工商部门代发我局制作的温馨提醒卡,申报期内电话提醒未申报户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二是建立导税服务制度。即每月征收期由办税服务厅人员轮流进行导税,引导纳税人到相关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解答纳税人办税。三是建立新开业户服务制度。由纳税服务科牵头,征管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参与,负责每月对新开业纳税人进行一次服务,对未参加服务的纳税户由税务所点对点服务,并做好服务卡记录,纳税服务科将进行跟踪监督。四是建立对外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新税收政策,明确服务时限,服务标准,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精简纳税资料,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