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人事、劳动)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8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13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时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选择条件
㈠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选择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服务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㈡ 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财务会计》。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选择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科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
专业 代码 |
类 别 |
类别 代码 |
科 目 |
科目 代码 |
资 产 评 估 师 |
01 |
建筑工程类 |
4 |
资产评估学 |
1 |
经济法 |
2 |
||||
财务会计学 |
3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4 |
||||
02 |
机电设备类 |
4 |
资产评估学 |
1 |
|
经济法 |
2 |
||||
财务会计学 |
3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5 |
||||
专业 |
专业 代码 |
类 别 |
类别 代码 |
科 目 |
科目 代码 |
资 产 评 估 师 |
03 |
财务会计学类 |
4 |
资产评估学 |
1 |
经济法 |
2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4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5 |
||||
04 |
经济法类 |
4 |
资产评估学 |
1 |
|
财务会计学 |
3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4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5 |
||||
01 |
全科类 |
5 |
资产评估学 |
1 |
|
经济法 |
2 |
||||
财务会计学 |
3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4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5 |
五、选择程序和要求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选择采取网络选择的方式进行网上选择,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选择及准考证打印”进入选择系统或直接进入选择系统(wsbm.cqpa.cn/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选择时间内登录选择系统,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选择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类别、科目(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选择序号(选择序号是应试人员选择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在网上选择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㈢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电话、职称<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科目、类别),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选择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选择;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电话:86868811、86868815,应试人员在选择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86868837、86868838。
㈣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选择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选择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㈤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选择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选择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时间表》中的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相关证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301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㈨ 跨省转考到我市选择的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选择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选择,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场设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应试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软件服务征订
考试大纲、考试辅导软件服务及考试参考用书均由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服务部负责,联系人:王煜,联系电话:67031195、67031193,具体购书时间和地点应试人员可登陆www.acccq.com网址进行查询。
十、其它有关事项
㈠ 为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应考,从2010年起,将原来的两天半的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体时间安排以选择文件为准)。
㈡ 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㈢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㈣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人事、劳动)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选择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