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之前市内调出未办理调入的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回答:会计人员需携带调出资料及信息采集资料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入及信息采集。该人员的信息采集由财政局进行新增。
办理调入资料:调出地出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变更、注册登记表(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信息采集资料:
(1)、《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重庆市会计人员奖励和处罚信息表》。其中:《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非在岗人员)公章;《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重庆市会计人员奖励和处罚信息表》请在网站办事指南《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重庆会计之家”证件查询栏目提供相关查询文件和资料);
(6)、珠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区县级(含区县)以上奖励证书或处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8)、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端人才原件和复印件。
( 9)、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或护照彩照一张及其电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