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可在几年内摊销?
答: 根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同时,根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因此,单位对租入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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