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高、中等职业及定点职业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三日
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职业服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支持入驻重庆西永微电子园的信息产业企业(以下简称“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发展,加快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对象
重庆市各类高、中等职业及定点职业服务机构开展定向就业服务的学生和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开展稳岗服务的用户。
二、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要求
开展定向就业服务的高、中等职业和定点职业服务机构,应根据西永信息产业企业所需要的专业工种设置服务。服务期不得少于30天,其中理论服务不得少于30服务。开展稳岗服务的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补贴
(一)补贴原则
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遵循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服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
各高、中等职业和定点职业服务机构开展定向就业服务的学生与西永信息产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重庆本企业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中等职业或定点职业服务机构定向就业服务补贴。
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开展稳岗服务的用户在重庆本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服务补贴。
(三)经费渠道: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补贴经费由市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程序
(一)服务申办程序
开展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应按照相关服务要求,填写《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稳岗)服务服务用户登记表》 (附件1)、《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稳岗)服务服务用户花名册》(附件2),经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指挥部员工招聘及服务组(以下简称员工招聘及服务组)初审后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复审。各高、中等职业及定点职业服务机构和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应制定服务方案和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服务补贴程序
定向就业服务结束后,各高、中等职业及定点职业服务机构凭《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服务服务用户花名册》(附件2)、《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定向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记录(由企业提供并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向员工招聘及服务组申报服务补贴经费。
稳岗服务用户在西永信息产业企业稳定就业一年后,企业凭《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稳岗服务服务用户花名册》(附件2)、《重庆市西永信息产业企业稳岗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服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记录(由企业提供并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向员工招聘及服务组申报服务补贴经费。
员工招聘及服务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复审后报市财政局审定,将服务补助经费直接划入各高、中等职业及定点职业服务机构、西永信息产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四、工作要求
定向就业服务和稳岗服务工作由员工招聘及服务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对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服务台帐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对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